关于赴厦门地区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的邀请函
[来源: 福清人事人才网 更新时间: 2011-11-17 16:13:52 点击: 1142 次]
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相互交流、双向选择的机会,促进2012年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,我们将于近期组织用人单位赴厦门地区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,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一、时间:2011年11月30日,12月1-2日(三天)
二、地点:厦门大学、集美大学、华侨大学(厦门校区)
三、主办单位:福州市公务员局
四、承办单位: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、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
五、形式:组织用人单位赴上述三所高校摆摊设点,与应届毕业生供需见面、双向选择。
六、行程安排:
11月30日(星期三)上午9:00从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发,中午在集美大学就餐(备快餐), 就餐后办理入住手续。15:00--17:30在集美大学招聘,晚餐在集美大学就餐,晚住宿集美。
12月1日(星期四)上午9:00—11:30在华侨大学招聘,中午在华侨大学就餐(备快餐)。就餐后赴厦门,办理入住手续。下午自行安排,晚餐自理,晚住宿厦门。
12月2日(星期五)8:30赴厦门大学,9:00-11:30在厦门大学招聘,午餐在厦门大学就餐,就餐后返回福州。
七、版面制作:
招聘版面由承办单位免费统一制作。标准(1.2m×0.9m)。请招聘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单位简介、招聘信息等材料送交或传真至承办单位或发电子邮件至 181451098@qq.com、576385132@qq.com,也可自行制作版面。
八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:
联系地址:福清市向高街人才大楼二楼
传真:86093535 电话:85232741
联系人:杨先生、王小姐
九、其它事项:
参加招聘人员的食、宿、行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(部分伙食、交通费由承办单位承担,住宿费由各用人单位自行承担)。招聘单位也可自备车辆自行前往,但要按行程安排时间准时到达招聘地点,并告知承办单位。
福州市公务员局
2011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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