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生报到后须知
[来源: 更新时间: 2010-7-20 9:03:08 点击: 2715 次]
根据福建省物价局、财政厅有关通知,现将档案管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1、属福清市本地生源的应届毕业生,待就业情况下(以报到证为准),自毕业之日起可享受两年免费保管档案的政策优惠。
2、福清市本地生源待就业毕业生,自毕业之日起两年之后需开始缴纳档案保管费。收费标准①:单纯档案保管120元∕年;收费标准②:办理人事代理240元∕年。
3、报到证上已登记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统一办理人事代理,按240元∕年的标准收费。自愿要求办理人事代理的福清本地生源待就业毕业生,须有就业单位后方可办理人事代理,收费标准与上相同。
4、非福清市本地生源毕业生自寄存档案之日起须缴纳档案保管费。收费标准①:单纯档案保管120元∕年;收费标准②:办理人事代理240元∕年。
5、办理人事代理所需材料:①报到证(上面需有就业单位的签章)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 ④学位证(本科以上学历),四件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。
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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